留创政策 | 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关于发布2026年第三批人工智能赋能新型工业化高质量数据集需求清单公开征集建设单位的通知

时间:2026-07-01 13:05:30





各相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关于深入实施“人工智能+”行动的意见》部署,落实北京市人工智能赋能新型工业化相关要求,支撑模型研发迭代与产业深度应用,在第一批、第二批高质量数据集需求清单发布基础上,我局持续深化需求摸排、归集梳理行业应用诉求,经审核凝练形成第三批场景导向清晰、要素标准完备、产业价值突出的高质量数据集需求。现公开发布第三批需求清单(附件1,不含需求单位名称及技术细节),面向全社会公开征集建设单位,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01

主体要求


建设单位应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在北京市注册的企业、新型研发机构,近三年经营状况良好,具备数据集建设所需的技术能力、人才团队和资金保障。允许以联合体方式申报。


02

建设要求


(一)贴合需求导向。申报建设的数据集需严格对照需求清单明确的方向、内容及标准,可直接用于人工智能模型开发训练,能有效提升模型性能,助力大模型、智能体等应用落地。


(二)确保合规优质。数据集建设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等法律法规要求,严格落实数据安全管理责任,无知识产权争议,不包含涉密信息、违规数据,具备先进性、创新性、示范性和成效性。


03

申报及建设流程



1
申报提交

申报单位需对照需求清单,结合自身技术、人才、资金等优势,如实填写《人工智能赋能新型工业化高质量数据集建设申报书》(以下简称“《申报书》”,模板详见附件2),加盖单位公章后,将电子版报送至指定邮箱szcyc@jxj.beijing.gov.cn。邮件主题需统一注明:“高质量数据集建设申报+申报单位名称+申报需求序号”。申报截止时间为2026年7月31日,逾期不予受理。



2
申报数量限制

同一申报单位在同一批次中,牵头或参与建设的数据集总数不超过5个,避免资源分散,保障项目推进质量。



3
资格审核与单位遴选

我局将依据申报单位综合实力、建设方案可行性、预期应用成效等核心要素,对申报材料进行严格审核。审核通过的申报单位,由我局统筹组织对接需求单位。最终建设单位由需求单位依法依规确定。


4
建设实施

建设单位按审定的申报方案开展数据集建设工作,严格把控质量与进度,建设周期原则上不超过12个月。


5
验收评估与激励

数据集建设完成后,由供需双方自行开展验收评估,双方签订合同、达成交易后,建设单位可按程序申请后续发布的高精尖产业资金数据相关奖励,优先推荐参与国家级、市级典型案例征集申报。


04

其他事项


(一)申报单位需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规性负责,严禁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取消申报及建设资格,并记入信用档案。


(二)各单位后续如有新增数据集应用需求,可常态化报送。我局将及时跟进,滚动纳入下一批高质量数据集需求清单。


联系人:于老师 55520871;魏老师 55520876。


特此通知。






附件





1. 2026年第三批人工智能赋能新型工业化高质量数据集需求清单

2.人工智能赋能新型工业化高质量数据集建设申报书



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6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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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 | 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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