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创政策 | 关于发布2026年第一批人工智能赋能新型工业化高质量数据集需求清单 公开征集建设单位的通知

时间:2026-03-20 10:59:34




各相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关于深入实施“人工智能+”行动的意见》部署,落实《北京市人工智能赋能新型工业化行动方案》要求,支撑模型研发迭代与产业深度应用,前期我局组织开展高质量数据集需求征集工作,经专家评审、总结凝练,形成第一批80个需求定位准、数据颗粒细、应用场景实的高质量数据集需求。现公开发布需求清单(附件1,不含需求单位名称和技术细节),面向社会征集建设单位,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体要求


建设单位应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在北京市注册的企业、新型研发机构,近三年经营状况良好,具备数据集建设所需的技术能力、人才团队和资金保障。允许以联合体方式申报。



二、建设要求


01
贴合需求导向

申报建设的数据集需严格对照需求清单明确的方向、内容及标准,可直接用于人工智能模型开发训练,能有效提升模型性能,助力大模型、智能体等应用落地。


02
确保合规优质

数据集建设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等法律法规要求,严格落实数据安全管理责任,无知识产权争议,不包含涉密信息、违规数据,具备先进性、创新性、示范性和成效性。



三、申报及建设流程



01
申报提交

申报单位需对照需求清单,结合自身技术、人才、资金等优势,如实填写《人工智能赋能新型工业化高质量数据集建设申报书》(以下简称“《申报书》”,模板详见附件2),加盖单位公章后,将电子版报送至指定邮箱szcyc@jxj.beijing.gov.cn。邮件主题需统一注明:“高质量数据集建设申报+申报单位名称+申报需求序号”。申报截止时间为2026年4月20日,逾期不予受理。



02
申报数量限制

同一申报单位在同一批次中,牵头或参与建设的数据集总数不超过5个,避免资源分散,保障项目推进质量。



03
资格审核与单位遴选

我局将依据申报单位综合实力、建设方案可行性、预期应用成效等核心要素,对申报材料进行严格审核。审核通过的申报单位,由我局统筹组织对接需求单位。最终建设单位由需求单位依法依规确定。



04
建设实施

建设单位按审定的申报方案开展数据集建设工作,严格把控质量与进度,建设周期原则上不超过12个月。



05
验收评估与激励

数据集建设完成后,由供需双方自行开展验收评估,双方签订合同、达成交易后,建设单位可按程序申请后续发布的高精尖产业资金数据相关奖励,优先推荐参与国家级、市级典型案例征集申报。



四、其他事项


(一)申报单位需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规性负责,严禁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取消申报及建设资格,并记入信用档案。


(二)各单位后续如有新增数据集应用需求,可常态化报送。我局将及时跟进,滚动纳入下一批高质量数据集需求清单。


联系人:于老师 55520871;魏老师 55520876。


特此通知。


附件



1. 2026年第一批人工智能赋能新型工业化高质量数据集需求清单

2.人工智能赋能新型工业化高质量数据集建设申报书


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6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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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 | 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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